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2 阅读次数: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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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农能站〔2018〕7号

各市、县(市、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 2018 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函〔2018〕9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沼气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沼气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市、县(市、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职责,克服侥幸心理,切实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到早抓、严抓、主动抓、具体抓,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宣传,广泛普及安全使用知识

各市、县(市、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标语、条幅、集会、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挂图等手段,广泛开展沼气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宣传培训,做到沼气用户家喻户晓,人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隐患排除能力,防止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检查,认真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各县(市、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人员依据相关安全规范对辖区内已建和在建的沼气设施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修复因雪灾受损的沼气池,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苗头和异常情况,要密切注意并及时报告,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将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整治不留后患。

四、制定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相关责任人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徽省农村能源总站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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